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1月17日上午10时,杨正军与妻子高仕芹2人在鲁沟搭乘贵州省兴义汽车运送总公司兴仁分公司兴仁至望谟的客车前往安龙县人民医院就事,在下车时将一皮包丢失在客车上,包内有4500元现金和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到医院就事时才发现皮包丢失,经多方打听查找到该客车驾驶员瞿贞忠电话,恳求客车驾驶员协助查找丢失的皮包。驾驶员瞿贞忠这时已驾车到讫点站望谟汽车站。经检查车厢,发现杨正军丢失的皮包还在乘客座位上,便奉告皮包已找到。焦急万分的杨正军从安龙打出租车火急火燎地赶到望谟汽车站,找到驾驶员瞿贞忠收取皮包,却发现包内一切证件都在,就是4500元现金没有了。4500元对杨正军一家可不是个小数目。看见杨正军一脸的绝望和无助,驾驶员瞿贞忠对他说:“能够向我们公司恳求支援,经过单位一些技术手段或许能找到。”随即打电话向公司说明状况并恳求协助。
兴仁分公司得知状况后,当即组织车辆返程后到公司,经过检查随车的动态视频监控显现,杨正军上车后坐在左三排位置,下车后车上有4名乘客,其中一名40多岁男子举动异常,两次改变座位(从左一排变至右二排再变至左三排)到杨正军坐的位置上,且形状、动作有从座位上取拾东西的状态。经过视频对该乘客下车时间的倒查追寻,结合乘客信息挂号等,经过近3小时的追寻核对,终于找到了拿走杨正军包内现金的乘客张某。
兴仁分公司副经理王天云打电话联络乘客张某,张某先是矢口否认在客车上拿到过别人的东西,后又耍赖称监控视频中拿东西者不是他本人,仅仅相貌类似而拒不承认。王天云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宣扬了相关法律常识,如不归还拿走的钱款,将把相关证据报给公安机关处理。将别人遗物非法占为己有是非法侵吞行为,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张某终究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承认是他拿走了包里的4500元现金并愿意当即归还。之后即经过转账方法将4500元转到驾驶员瞿贞忠账上,托付瞿贞忠转交给失主杨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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