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我又坐在书桌旁捧起了书本。日复一日,直到一本书翻完,我才意识到,我总算开始习惯这个新的阅览小天地。
我曾坐在成婚时买的书桌前,扭头望向窗外就瞥见小鸟在蓝色背景下的黑影。再望远些,宽广的河面上偶有一抹飞翔的白色。如遇到大雨天,滚滚河水总让我感受到生命在飞跃,万物都明亮。更远处河对面的高楼如同永远在凝视着我,如静静陪同的老友,虽不热烈,但始终不离不弃。
3个月前,咱们搬进新家。我有了新的书桌,木板是咱们自己采购的,木匠师傅很细心地将书桌镶嵌在窗户下面,书桌与墙面没有一丝缝隙,既最大利用面积,又不留卫生死角,可谓一举两得。可是抬眼望出去,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视野被高楼阻挠,一层层地如同要压过来一样。其实,晚上窗帘一遮便能将压抑挡在外面,可我仍是没有时刻坐着看书,我找寻各种理由,与书桌保持着间隔。
手机电筒的光线足以让我看清书上的字迹,我用安静的目光渐渐扫过那些令我内心波涛汹涌的铅字。其实书桌上摆放有一个黑色的护眼台灯,当初特意买了两个,书房一个,我的卧室一个,可是翻开便能照亮整个房间,哪怕亮度调到最低,而听说这样会影响孩子的视力。我忽然想起去年冬夜我也曾这样握着手机,一束光在书本上跳动,四周一片幽静,但书中的故事,那另一个世界,一走进便是人间烟火,一待就想探个究竟。我觉得追书和追剧很相似,没看到大结局底子停不下来。我常常想起书中的剧情,如同真有一幕幕动画在我面前上演过。
我不止一次计算过,每看一页书,时刻都悄悄溜走两分钟,看了多少页便能知道时刻过去多久。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不再仰慕别人能够目下十行,好书值得细品,我留恋每一处让我停下来做符号的段落,那是心灵的碰撞,是思维花朵的绽放。翻页时,我用手指悄悄捻起书角,尽量不宣布很明显的声响,因为之前有把熟睡的孩子吵醒过。现在,每成功翻过一页,我便像取得时刻的额定赏赐般感激。
脱离依偎了3年整的书桌,我用了三个月才将它安放在记忆里。最近,我随《普通的世界》中的孙少平,来到他作业的煤矿,我看到煤矿工人的艰辛和风险,那一个个拱起的小土坡,常在我脑海里晃动,他的师傅也因煤献身时,我的眼里盈满了泪水。作者说得对,这便是日子,在这个普通的世界里,有人艰难地活着,即便死了,也可能不会掀起一丝波涛。
我很喜欢孙少平这个爱书的热血青年,他的坚忍和闯劲让我对日子也充满希望。他露着伤痕累累的背,趴在破烂不堪的棉被上,就着一点小小的烛光阅览的情形总是感动着我。本来,与命运反抗的人是这样有魅力!
套房不比自建房,空间减少许多,有些书便没有搬来,书架上的改变仍让我感到陌生,拿书的视点和姿态也不尽相同。不过,一旦走进书中的世界,我依然会不知不觉忘掉自己身在何处。其实,这如虚幻梦境般的瞬间游离于我已经是种奢华。
夜幕降临,繁忙的一天接近尾声,这样的时候特别合适静思,合适阅览。我越来越相信,我与更好的自己只是隔着一本书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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