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8日8时许,双江派出所接报称:县城区域有烟花爆竹声。经民警走访承认,点燃烟花爆竹的响声来自双江大街麒龙国际某建造工地,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经查,关某(男,湖北宜昌人,某项目部某公司职工)因工地开工,想增加喜庆气氛,便在某烟花爆竹店买了几圈鞭炮和几盒“冲天雷”,在工地进行点燃。经问询,关某对自己违规点燃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懊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江口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县城区域制止点燃烟花爆竹的布告》相关要求,关某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民警对其作出严厉的批判教育,并责令其打扫洁净点燃区域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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