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平台法治播报》第220期

发布时间:2020/03/01 来源:本站发布 点击量:

  树立“一门受理、协同处理”机制。依托城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社会救助经办组织,统一设立受理“救急难”救助申请的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树立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以及受理、分办、转办、成果反馈等作业机制和作业流程。对单个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和靠执行现有救助方针难以解决且需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急难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谈判并研讨施行综合救助办法。树立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准则,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暂时救助准则,规范救助范围、救助程序,进步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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